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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公积金装修住房提取材料

发布时间:2023-11-01 04:41: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张家口公积金装修住房,张家口公积金装修提取,张家口公积金装修住房提取材料

内容简介

张家口公积金装修自住住房提取职工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申请提取批准建造、翻建、大修当月之前(含当月)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余额,且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实际支出费用。每年度只可提取一次。1、农村及城郊集体土地职工翻建、大修自住

张家口公积金装修自住住房提取

职工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申请提取批准建造、翻建、大修当月之前(含当月)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余额,且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实际支出费用。每年度只可提取一次。

1、农村及城郊集体土地职工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1)提供材料:

①《宅基地证》或《契证》;

②《集体土地使用证》;

③乡镇以上(含乡镇)政府批文;

④翻建、大修费用发票;

⑤本人及配偶身份证;

⑥结婚证;

⑦本人银行卡。

(2)提取流程:由业务办理部门受理、实地勘查、初审、扫描建档,经复核后,出具提取业务回单,本人签字确认。

2、市区范围国有土地职工大修自住住房

(1)提供材料:

①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②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危险性鉴定为C级或D级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

③大修费用发票;

④本人及配偶身份证;

⑤结婚证;

⑥本人银行卡。

(2)提取流程:由业务办理部门实地勘查后受理、初审、扫描建档,经复核后,出具提取业务回单,本人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