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社保个人缴费证明开具
(一)适用对象: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各类城乡居民参保人员。
(二)应用场景:
缴费人以个人为缴费主体,参保险种为城乡养老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和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完成缴费流程后开具缴费证明。
(三)操作流程:
1、在【河北税务】公众号底部菜单“业务办理”→“社保缴纳”→“个人缴费证明开具”中进行缴费证明开具;
2、进入“个人缴费证明开具”后在界面选择开具险种、输入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码,点击【获取验证码】按钮;
3、输入收到的验证码,选择费款属期起、费款属期止,点击【查询】按钮,界面会显示身份证对应的姓名及该缴费人的缴费记录;
4、点击【开具】按钮,会提示下载 ,点击【开始下载】,下载完成后,界面会提示“下载成功”。
5、点击【打开】按钮,选择记录右侧的【解压】,解压完成后,界面会提示“解压完成”。